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广西广飞产权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3-10-30 11:02:03 作者: 来源:


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十一届常委会第6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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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

(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 ) 

南宁市人民政府

( 相关资料: 修订沿革 ) 

2013年5月13日

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

国有经济是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市基础产业、公共服务业乃至制造业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国有企业是社会就业的重要渠道,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是城市建设的重要主体,直接关系到首府科学发展全局。近年来,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取得较大进展,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国有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但还存在国有资源整合力度不大、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创新、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国资监管体系不够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当前,南宁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对国有企业发挥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统筹谋划,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改进服务、优化环境,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其做大做强,为推动首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二、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住我市城市建设加快推进、现代产业加快提升、重大项目加快布局的契机,着眼于提高国有经济综合竞争力,围绕“发展实现突破、发展指标倍增、企业实力提升”三大目标,集聚资源、整合重组、分类发展,形成国有资产优化配置的良好格局,强化监管、创新体制、培育人才,形成促进国有企业发展活力迸发的体制机制,实现国有经济发展规模扩张、质量提高、效益提升,为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从2013年起经过3到5年的改革和发展,努力实现三大目标:

——发展实现突破。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国有经营性资源基本向优势国有企业集中,资产的经营属性和整体效能得到加强;企业整合重组进一步推进,形成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形成责权利相统一、全面覆盖的出资人监管制度;体制机制进一步创新,力争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造,现代企业制度普遍建立;企业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发展指标倍增。经过3年的努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发展指标迈上新台阶,资产总额由目前的1000亿元增加到1600亿元以上;所有者权益由目前的350亿元增加到500亿元以上;销售收入由目前的150亿元增加到240亿元以上;实现利税由目前的20亿元增加到30亿元以上。

经过5年的努力,市国资委监管企业主要发展指标实现倍增,资产总额增加到2000亿元以上;所有者权益增加到600亿元以上;销售收入增加到300亿元以上;利税总额增加到40亿元以上。

——企业实力提升。市国资委监管企业实力明显增强,经过3年的努力,力争培育资产规模超800亿元的企业1家,超100亿元的企业2家,超50亿元的企业4家;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企业1家,超3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亿元的企业4家,超亿元的企业一批。

经过5年的努力,力争培育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的企业1家,超200亿元的企业2家,超100亿元的企业4家,超50亿元企业一批;力争培育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企业1家,超50亿元的企业3家,超10亿元的企业一批。

三、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动国有资源向国有企业集聚

1.整合国有资源。整合市属相关国有资源,有序转化为企业资产或支持企业发展。整合行政事业资产,加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力度,进一步剥离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整合政府投资形成的公共资源,以及文化、旅游、体育、传媒等可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国有资产资源。整合土地、山林、水域、景区景点等政府掌控的资源性资产。整合政府特许经营权、土地一级开发权以及附着于公共资源的冠名权、广告权、开发权、经营权等无形资产。整合分散在市直各部门的相关产业类财政专项资金、企业扶持资金等。

2.创新集聚方式。集聚资产,将相关国有资产按照有关要求注入相应的国有企业,实现资产向资本的转化。集聚项目,将城市新区建设相关重大项目经合法程序交由国有企业承担,支持和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旧城改造及制造业、服务业等相关重大产业项目建设。集聚资金,采用政府引导、分类支持的原则,通过奖励、贴息、补助、资本金等扶持方式,支持国有企业的改革与发展。

3.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加快相关重大项目建设,将相关重大项目分年度列入市统一安排项目计划,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给予用地指标倾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项目早日投产形成资产、产生效益。对于国有企业承担的公益类项目给予支持,按国家最优惠政策执行。

(二)加快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

1.推动企业开放性重组。坚持开放性、市场化原则,拿出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的资源引进外来资本进行高起点大力度整合重组。重点引进有产品、有技术、有市场的中央企业、知名外企、优势民企等参与竞争性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支持具有竞争优势的国有企业采取资本收购、合资合作、投资新建等多种方式,跨地区在更大范围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重组。

2.推动企业内部整合重组。按照规模化、专业化要求,推动企业分类重组,以产业相关、功能相近、优势互补为划分标准,通过吸收合并、产权划转、委托管理等多种形式,推动国有资产向优势企业、优势产品、优势管理团队集中。加快企业间的整合重组,对主业不突出、品牌优势不明显的企业,根据业务板块进行拆分,向其他企业整合,培育6至10家主业突出、管理科学的企业。鼓励企业对内部业务优化重组,剥离不符合发展战略的非主业资源,在2到3年内逐步突出主营业务。

3.鼓励企业上市发展。鼓励已经上市的南宁糖业等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在全国、全区范围内集聚和配置资源、融资发展,围绕主业做大做强。支持上市公司实施产品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向新兴产业、产业高端和高附加值环节延伸,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对行业发展的影响力。支持上市公司收购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有资产,提高国有经济的资产证券化水平。继续推进绿城水务等企业上市工作,扶持和指导南南铝加工等符合条件的企业谋划上市。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综合利用债券市场,拓展融资渠道。

4.完善企业退出机制。遵循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对一般竞争性领域的中小国有企业,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参与改组改制,通过市场公开竞价,允许企业经营层、职工控股参股或整体收购;对资不抵债、经营亏损的困难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关闭、破产、兼并、转让等方式退出市场。

(三)加快推动各类国有企业发展

1.支持公益类企业持续发展。从事公益事业的企业要把提高市民满意度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以为广大市民提供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服务为目标,优化管线和线路布局,拓展服务区域,丰富服务内涵,提高服务标准。建立制度化的扶持机制,以价格调整、经营性资产注入、财政补贴等方式,保证从事公益事业的企业有序健康发展。支持供水、公交、轨道交通等企业整合相关资源,不断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良性发展。

2.做大资本运营和投融资企业。支持资本运营和投融资企业根据全市产业投资目标和城市建设计划,多渠道、高效率地筹集资金,支持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实现自身做大做强。探索研究新的资源注入方式方法,建立有效资源注入机制,整合并盘活国有资本存量,提升企业产融结合能力,提高企业融资能力。加强资本运营和投融资企业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创新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筹集更多、成本更低的资金。强化资本运营企业的资本运作能力,利用产权交易市场,实施国有资本有序进退,调整集聚国有资本,引导带动社会投资。资本运营和投融资企业要加强对利用政府资源所筹集的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风险可控。

3.做强制造业企业。深化制造业企业的市场化改革,推进股份制改造、产权多元化改造、选人用人机制改革、薪酬机制改革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引进战略投资者和有实力的企业对我市国有制造业企业进行整合重组,并以此为契机提升内部管理,加强技术创新,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带动产业集聚的能力。重点扶持3至5家制造业企业,对列入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计划的企业技改、新建项目,加大政策、资金倾斜力度,对企业改革改制涉及的产权交易、职工安置等事项按照有关政策给予大力支持。

4.推动其他类企业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快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进文化企业整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打造特色文化产业品牌。加快推进国有会展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抓住多区域合作深入推进的契机,着力吸引一批国内外知名会展品牌落户南宁。支持国有商贸物流企业优化网点布局、改进业态模式,提高信息化、电子化经营水平。推进综合经营类国有企业调整重组,推动资产向主业突出、管理优秀的企业集中。

(四)加快推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

1.明确国资监管机构及其职能。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经营性国有资产要尽快纳入市国资委监管体系,实行统一监管。不能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要明确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完善管理制度,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创新国资监管机构管人、管事、管资产的方式方法,实现责权利的统一。调整改进国资监管机构的考核管理,强化出资人职责和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资监管机构—国资运营机构(集团)—国资经营企业的三级国资监管框架,做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不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构建多形式监管格局。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国资监管机构等对国企的监管作用,形成依靠政府、联合部门、协调各界的国资监管大格局。加强国资监管机构监管,充分发挥外派监事的作用,推动国资监管方式从公共管理向企业管理转变,提高监管效能。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强化企业廉洁风险排查、防控及预警管理,突出抓好产权出让、土地合作开发、资产设备长期租赁等廉政风险高发点的监管。加强审计监督,坚持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质量。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

3.健全国资监管制度。根据各类国有资产的属性和监管特点,加快制定各类国有资产监管的法规规章,形成强激励、硬约束的分类监管法规体系,实现国资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快健全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领导人员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以及资产监管、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风险管理等专项管理制度。健全完善产权登记、资产统计、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转让等各类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加强改制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通过建立制度规范企业改制后的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有企业财政性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快推动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创新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产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为基础,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制衡、运转协调的治理机制。加强董事会建设,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减少董事会和经营班子的交叉任职,发挥董事会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决策中枢作用。选择2—3家具备条件的企业试行独立董事制度,逐步在全市国有企业推开。加强监事会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监事会成员选任机制,全面推行外派监事制度,有效发挥监事会监督职能。依法实施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管理,建立可追溯个人责任的议事规则,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完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考核评价及奖惩制度。逐步建立经营班子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选聘、考核、激励经营班子的机制。

2.建立企业市场化管理机制。创新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坚持管少、管精,下放部分出资人职能,放手让优秀的企业管理团队承担更多责任。推进集成化管理,强化集团公司中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能力,注重战略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集成,发挥企业整体优势。推进扁平化管理,科学设置企业内部机构,实施流程再造,压缩管理层级,提高运营效率。推进系统化管理,完善基础管理标准和规范,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防范投资经营风险,促进企业良性发展。

3.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转变企业发展方式,走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的创新驱动型发展道路。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技术研发中心,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有机结合。建立企业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的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引导企业逐步提高研发、技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探索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式,建立科技人员奖励提拔机制,调动科技人员研发积极性。依托科技进步和核心技术,大力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做大做强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六)加快推动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

1.完善竞争性选拔企业领导人员机制。按照出资人认可、市场认可和职工认可三结合的要求,选拔企业领导人主要采取组织选拔、市场选聘、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也可探索采取委托人才中介机构推荐方式进行,对经营班子成员的选拔要逐步加大市场选聘、竞争上岗的力度。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选择若干家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董事会选聘企业经营班子成员试点工作,同时试行由总经理选聘副总经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妥推进,逐步实现企业经营班子成员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

2.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加大董事会市场化选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的力度,从国内外选拔一批进取心强、风险控制水平高、对市场反应敏捷和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的高素质职业经理人。加强对本土企业家的培养,打造本土职业经理人队伍,使之成为带领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中坚力量。建立科学的职业经理人考评和激励机制,调动职业经理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3.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同行业同规模为对标、以绩效为核心、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互为补充、合理体现行业差异的企业高管薪酬体系,完善年薪制、特别贡献奖、股权激励等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企业管理者薪酬制度。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考核指标体系,开展平衡计分卡考核管理试点,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综合考核评价,实现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组织考核与业绩考核的有效结合,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试行首席执行官(CEO)负责制,对于业绩突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可拿到企业全部经理层人员薪酬总额的更多比例。规范薪酬管理,加强对薪金领取和职务消费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企业管理者薪酬与职工薪酬增长的协调联动机制。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完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实施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文件,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激励约束机制。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调整完善南宁市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企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职能,充分发挥其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协调各方的作用;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统筹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各项工作。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制订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指导和服务。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做好本辖区国有企业改革相关工作。

(二)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作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不断改进企业党组织的工作内容和活动方式,进一步探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途径和方法。完善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和工作机制,实行党委和董事会、监事会的交叉任职。加强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进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激发职工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企业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切实增强企业领导人员、党员干部和广大职工的廉洁从业意识。

(三)强化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大局出发,恪守帮企之责,善谋扶企之策,多办利企之事,建立健全政策支撑体系。强化已出台的国有企业改革政策的执行落实,并结合中央、自治区的部署要求和新形势发展的需要,近期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出台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财政资金管理等配套政策,市国资委等部门要指导相关企业尽快完成制定推进企业深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围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相关部门要加快制定出台推动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整合重组、国有企业分类发展、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等专门政策文件和方案;围绕制约国有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加快制定支持国有企业发展的融资上市、财政支持、土地供应、人才引进、项目落地、激励约束以及改制企业生活区移交属地管理、减轻企业社会负担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强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支持。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增强责任意识,按照确保全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破除各种体制障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各司其职,主动配合,形成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市国资委牵头根据本实施意见尽快研究制定国企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改革任务,明确各项改革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部门、责任人等。企业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改革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大力宣传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有关部门要为企业发展搭建人才培训、经验交流、政策咨询、战略合作等服务平台,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