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一(某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标的位于河池市河池县,名下拥有河池某有限责任公司Ⅰ号矿体采矿权,采矿证期限至2015年11月5日止,采矿面积为1.2676平方公里,年产量10万吨。根据转让方提供的2003年的储量报告显示,该矿山矿石储量592.1万吨,金属铅0.9471万吨,金属锌储量20.3875万吨,平均品位3.44%。根据目前市场价格,广西铅精矿60%:13500元/吨,锌矿0#15320元/吨。该矿山储量总价超过20亿元。由于转让方之前为了减轻上缴国家的采矿权价款的压力,所以该评估报告有意缩小了储量,其实际储量超过报告上所示数据的两倍之多。该矿业公司经 营良好,原为国有企业,改制后成为私营企业。企业运营一直良好,2012年初镉污染事件后停产至今,2012年政府已经批复同意该矿产企业恢复生产。
从2003年至今,该矿已完成矿石开采量90万吨,锌金属量1万吨。该矿可扩展空间大,目前年产量约为13-15万吨,转让方计划加大井口将产能扩大到20万吨以上。资金充足的话,可以扩大到40万吨甚至更大。并且,如果再加装抽水设备,每年可以在5-8月份雨季期间正常作业,产能还将再增加30%以上。
标的二(某矿业有限公司选矿厂固定资产):设计日处理能力铅锌原矿1000吨选矿厂一座(目前装机为500吨/日处理)。主要资产包括:1、选矿项目机械设备等资产一批,估值约2000万元;2、已征用土地两块,某公司驻地所用113694.586平方米(折合约为170.71亩),评估价值2512万元,矿山土地29642.05平方米(折合约为44.5亩),评估价值524.66万元;房产26栋,总面积29466.64平方米(公司洛阳驻地砖混结构8栋,面积11070.36平方米、砖瓦结构7栋,面积6625.83平方米、矿山11栋,面积11770.45平方米),评估价值1049.2万元,租用土地约101亩,租金5万元/年,期限从1997年6月16日到2027年6月16日,合同期间租金不变。选厂主产品铅精矿平均品位大于60%,锌精矿平均品位大于53%,硫精矿平均品位大于39%,产品长年供不应求。该项资产曾有意单独转让,其转让价为6500万。
项目优势:
1、拥有采矿权
2、企业干净,没有法律纠纷。
3、前身为国有企业,各方面工作规范。
4、接手可经营,省去数年的资金和时间成本以及繁琐的各类行政手续及费用。
参考价格:面议
有意者请联系:刘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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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广西南宁市东葛东路76号产业投资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