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裘晶文)17日,广东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视频会议。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有关负责人透露,在一定情况下,要提高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在法定赔偿的最高额以上或者最低额以下适当酌定赔偿数额。
针对全省法院普遍存在的侵权赔偿额过低等现象,广东高院知识产权庭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有一定的证据能够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超过或者低于法定赔偿数额,但该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又确无证据精确证明时,法院要积极运用经济分析、专业评估、举证妨碍制度,提高知识产权赔偿力度,可以在法定赔偿的最高额以上或者最低额以下适当酌定赔偿数额。
该负责人说,去年法院审结的广东欧珀公司诉星宝通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就是在法定赔偿额之上确定赔偿数额,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