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的递交金额如何设置?
广西广飞产权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3-03-22 11:09:56 作者: 来源:
   意向受让方在被资格确认后所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挂牌价格的5%,最低不低于2万元。
在竞价交易前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标的价格的20%。但下列情形可以例外:1、产权标的企业负债率超过80%的控股权转让项目,出让方可以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要求,递交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转让产权份额对应总资产额的10%;2、出让方可以在《产权转让公告》中设置,当有5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被资格确认时,在竞价交易前递交的保证金金额最高不超过标的价格的50%。需要注意的是,保证金设定金额超过标的价格20%的任何情形,均应由产权转让的批准单位批准并表明缘由,并经交易所审核同意。
    一般来说,在资格确认后递交的保证金金额不得高于在竞价交易前递交的保证金。出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在资格确认后和竞价交易前递交保证金的总金额,应当符合对竞价交易前递交保证金的20%及其例外的金额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