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林市委、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林业建设实现林业发展新跨越的决定
广西广飞产权交易平台 发布时间:2013-10-30 10:55:10 作者: 来源:


(玉发〔2005〕26号)

 

各县(市)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市直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中直、区直驻玉各单位: 

为了加强林业建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玉林,构建和谐社会,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桂发[2004]12号)精神,结合我市林业实际,特作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加强林业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加强林业建设工作意义十分重大。我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分结构不合理,森林生态效益呈下降趋势,可利用森林资源不能满足社会需求;林业管理机构不完善,保护森林资源力量不足,森林火灾、非法采伐林木、侵占林地和破坏野生动植物案件给玉林生态的建设构成严重威胁;林产业结构单一,产业链短,社会对林业多样化需求与落后的林业生产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生态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水旱灾害是构建和谐玉林的不利因素。随着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入世贸组织,林业生产力布局的调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发展,给我市林业发展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为了加快构筑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国土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生态玉林,实现我市林业发展新的跨越,发挥林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推动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林业建设的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党委、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林业工作,采取超常规的发展模式加快林业发展,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经济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全力推进我市林业发展新的跨越。

 

二、加强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加强生态建设、确保生态安全、建设生态文明为重点,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挥优势,突出特色,多业发展,建设生态玉林,实现林业发展新跨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我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二)目标任务。

通过重点生态区域的保护和建设以及产业项目建设,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增加林产品有效供给,增加林业职工和农民收入,建设生态玉林,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力争到2010年,我市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面积达20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全市沼气池入户率达到30%,生态环境和产业结构不断得到优化,林业基地建设不断扩大,林业产业得到较大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面积保持在25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6%以上,城市林业得到广泛推广,城郊森林得到有效保护,全市沼气池入户率达到35%,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增强,林业基地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林业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林业总产值达到45亿元以上。

  

三、分类经营,分区突破,构建森林生态和林业产业两大体系

(一)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管理。

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将林业划分为公益林业和商品林业两大类,根据各自经营目的、特点和规律,实行不同的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政策措施。公益林业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资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以保证公益林业的有效管理;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重点公益林,严禁采伐;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等公益林,只准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大力发展商品林产业,按照基础产业管理,由市场配置资源,政府给予必要扶持;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采伐指标单列,在采伐限额内优先安排,最大限度满足采伐要求,所生产的木材可直接进入市场流通,提升林业整体效益。

(二)分区突破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一是着力抓好绿色工程建设。加强城市林业建设和保护,纳入城镇建设内容并同步实施。城镇生态林重点建设城市绿色景观生态圈,建设城市绿岛、街边绿带、城郊森林,营造自然、舒适的人居环境。加强通道绿化,公路、铁路两旁用地由公路铁路部门负责营造护路林。加强河流两旁、水库周围及水土流失区的植树造林,营造水源涵养林或水土保持林。切实抓好南流江、北流河和九洲江源头和流域两岸以及大中型水库周围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护岸护堤护库等功能的防护林建设,构建湿地绿色屏障。加强乡镇、村级饮用和农用灌溉的水源涵养林的保护和建设。根据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系统在地方生态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程度,建立自然保护区或自然保护小区,加大对典型生态系统和生态重要地域的保护力度,重点抓好大容山和容县天堂山的水源林区建设,抓好博白那林自然保护区和江宁白鹭岛候鸟保护小区建设,使公益林业为民造福。二是着力抓好农村生态能源工程建设。农村生态能源建设要以沼气池建设为主体,实行分类指导,推广不同的建设模式。积极推广沼气池建设与改厨、改厕、改圈结合起来的综合模式,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在经济发达的乡村,积极推动生态家园型建设;有条件的村屯、农户要与旧房改造、新房新村建设、庭院绿化美化、村容村貌整治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减轻森林资源保护压力,为建设生态玉林创造条件。三是着力抓好林区的森林资源培育和保护工作。要充分发挥林地在生态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按照适地适树原则,积极发展速生丰产林、珍贵用材林和高效经济林,努力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蓄积量,获取最大的森林效益;要充分发挥林业执法人员和护林员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主力军作用,加强林木、林地、野生动植物和木材市场管理,坚持伐前设计、伐中监督、伐后验收的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坚持凭证采伐林木、凭证经营木材、凭证征占用林地、凭证经营和运输木材及野生动物,森林防火戒严期,要实行林区用火许可,严防森林火灾案件发生;要加强森林资源管理队伍建设,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依法管理林区,营造良好的林区治安环境,为生态玉林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抓好以人造板、木竹浆造纸、松香等为主的林产工业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林产工业的发展,着力发展创税型、科技型、环保型和低能耗型的林产工业项目。要坚持走“以工促林,以林保工,林工一体”的发展路子,坚持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科技为支撑,以结构升级为带动,以质量效益为目的,不断提升我市人造板、木竹浆造纸、松香、木竹藤工艺、香料及家具等产品结构档次。要发挥林业产业协会作用,加强企业自律,加强交流与合作,巩固林板,做强林化,重点突破林纸。人造板着重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打造人造板产品品牌,重点抓好中、高密度纤维板、异型胶合板的生产,要拓宽人造板生产品种,延长产业链,积极发展装饰板;木竹浆造纸要抓好现有企业技术改造,扩大生产能力,着重发展环保型、低能耗型及综合利用型企业,推进林浆纸一体化建设;松香加工要合理布局,着重引进松香深加工企业,推进松香系列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发展;木竹藤工艺要在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的同时,积极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木竹藤加工业的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拓宽加工领域,扩大出口;香料要着力加大招商引资,发展精深加工,拓展国外市场;家具着重发展中高档家具产品,积极而有选择地接纳东部产业转移,充分利用我市人造板资源,发展家具制造业,提高家具档次,打造家具品牌。

(四)拓宽林业领域,推动多种经营,实现多业发展。

积极抓好经济林、森林旅游、花卉园林及野生动植物繁殖培育利用等产业的发展。经济林发展实行市场调节,推行绿色产品认证,实施品牌经营,重点是对现有低产、低质、低效的八角、肉桂、荔枝和龙眼等经济林进行改造,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其产量和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森林旅游业要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拓宽投资渠道,加快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和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生态旅游精品、景区、景点和线路,提高森林公园品位,及时申报相应级别森林公园,积极发展和建设城郊森林公园,办好绿色旅游业,使森林旅游成为我市旅游业的新亮点。花卉园林产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政府的扶持和引导,发挥花卉协会作用,以挖掘本地野生花卉和引进外来优质花卉相结合,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花卉品牌,抓好示范基地建设和花卉专业市场建设,要高标准高起点,促进花卉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工厂化,培育发展花卉园林产业。重点抓好“玉贵走廊”花卉长廊建设,以兴业县石南镇、玉州区名山镇、茂林镇、福绵管理区福绵镇、北流市新圩镇、北流镇、山围镇、民乐镇和容县容西镇等乡镇为中心,建设若干个规模连片的名优花卉生产基地。着重发展富有我市特色的兰花、玫瑰、玉兰树、发财树、金钱树、平安树、山茶花等具有观赏和象征意义的花卉绿化苗木。要通过公司带动,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种植既有本地特色,市场又畅销的花卉绿化苗木,扩大花卉生产面积。要抓好玉林市、北流市、容县的花卉市场建设,扩大市场规模,搞好配套服务设施,为加快花卉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做大做强花卉产业。继续引导、鼓励进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以及林下药材和森林食品等的开发利用,培育壮大野生动植物驯养培育利用等产业。

(五)着力建设三大基地,为林产工业发展提供保障。

速生丰产用材林、良种松脂材两用林、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是林业产业发展的基础和保障,要按照“区域化布局、定向培育、集约经营、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发展优良乡土树种与引进外来优良树种相结合,新造林和改造培育现有林并重,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和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满足林板、林纸等林产工业发展的原料需求;对现有低质低效马尾松脂材两用林进行改造,营造、发展良种松脂材两用林,开展良种松无性繁育和种植推广,加快良种松脂材两用林基地建设,为林化工业发展提供足够的原料;积极开展经济林良种选育、繁育和优质品种引进工作,推广经济林丰产栽培技术,加快低产林改造,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夯实经济林产业基础。利用木材或松脂为原料的林板、林纸、林化、家具等加工企业要建设本企业所需原料70%以上的原料基地林,确保原料供应。

(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林业发展。

扩大林业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和吸收国内外资金、资源、品种、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鼓励国内外投资者投资造林、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和森林旅游业及建设木材、人造板、家具、花卉等林产品专业市场。重点招商引资营造速生丰产短轮伐期工业原料林、良种脂材两用林、速生珍贵阔叶林及松香、松节油、香料的精深加工,以及木竹浆造纸厂改造和建设林产品专业市场,加快发展开放型林业经济。

 

四、加强政策支持,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

(一)加大政府对林业建设的投入。

各级政府要适当增加林业在财政预算支出中的比重,保持林业财政投资逐年有所增长,要足额安排林业公共管理支出。各级政府要确保中央、自治区、市安排的财政性林业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要求地方财政配套的林业工程投资按规定比例同步到位。对各县(市)区在1987-1997年造林灭荒和绿化达标中形成的银行贷款等债务,要严格区分不同性质,分类处理;属于公益造林贷款的由县级财政纳入公共财政或林业育林基金预算中安排分期偿还,或争取金融部门给予停息挂帐。建立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设立补偿基金。把尚未列入国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的公益林,按事权范围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二)加强林业机构建设。

要适应新时期林业发展需要,构建强有力的林业管理体系。按照林业要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的要求,加强各级政府的林业行政机构建设,充实人员,不断提高管理人员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林业管理队伍。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理顺各级林业执法职能部门的管理体制,推进林业综合执法改革。健全和完善各级林业科研、森林资源监测和调查规划、技术推广、种苗管理、山林纠纷调处、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林业站管理等工作机制,落实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管理,实行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乡镇林业工作站的管理,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乡镇林业工作站业务指导、行业服务和信息引导工作),人员经费列入财政全额拨款,充分发挥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宣传政策、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三)加快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

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机构,培育林地和活立木市场,发挥市场机制在林业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吸引更多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生产要素向林业流动。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稳定所有权,放活使用权,在遵循自愿、有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特别是向生产经营大户流转,提高森林资源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规模效益。造林绿化实行单位和个人负责制,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下达责任通知书;林地使用者要限期造林绿化,从2006年起连续两年内未进行造林绿化的责任山,由单位或集体收回重新发包。

(四)加强林业建设的金融政策支持。

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林业的投资力度,对实行林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企业,优先发放林业贷款,按照谁签谁付息办法。对于林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同级财政适当给予贴息,并实行动态管理,扶优扶强。对林业鼓励性项目的政策性贷款,由各级财政实行贴息。推进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推行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办法,扩大面向农户和林业职工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加大金融对林业发展的支持力度。

(五)坚持科技兴林和依法治林。

加强林业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重点抓好速生丰产良种选育和丰产栽培技术、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的动态监测和控制应用技术的研究与推广;抓好林业数据库和林业信息网络建设,建立速生丰产树种试验、示范和推广基地,加快林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林业质量技术标准实施与监督,加强林业教育和人才培训,全面提高林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鼓励林业科技创新,建立科技示范点,开展科技承包和技术咨询服务,加快科技成果商品化、产业化进程,提高林业科技贡献率。加强林业法制宣传和防、灭火力量建设,严格执行林业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强化林区用火、林木采伐、征占用林地、经营木材和野生动物审核审批程序,依法调处山林纠纷,严格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侵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经营木材和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在林区非法用火造成森林火灾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采挖野生植物行为。坚持抓好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加强林火和病虫害监测,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和植物检疫案件。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林业发展新跨越提供组织保证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林业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支持林业发展。各级政府对本区域林业工作全面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林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林业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实行任期目标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林业建设情况,并接受监督和评议。各级党委要把林业建设责任目标列入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中,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价、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林业建设,投身国土绿化事业。要将全民义务植树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和考核制度,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为单位,落实部门和单位绿化责任范围,实行分工负责制,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新闻媒体要将林业宣传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民的林业意识。

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的决定》,动员和组织全市人民,积极投身林业建设,为实现我市林业发展新跨越,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而努力奋斗!

 

中共玉林市委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05年10月18日